| 2007年04月20日 13:46,星期五 作者:系统保留超级用户 | |
|
人事秘书职责
1、助校长、书记处理日常政务、党务。
2、责组织拟订学校党政的公文、布告和通知;搞好各类文件的登记、传阅、催办、归档;整理学校的“大事记”并检查指导各处室写好“大事记”。
3、责管理学校的人事档案、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督促、指导各处室文档员及时收集、整理文书档案。
4、管并使用校印,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管好、用好部门印章。
5、责全校的保密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和通报情况;安排好节假日和寒暑假值班。
6、助校长和书记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情况。
7、助校长和书记接待上级领导和其他来访者,处理来信。
8、责办理教职工人事调配手续,做好教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工作,做好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统计上报工作并填报其他报表。
9、入处室,了解校情,及时向校长、书记反馈信息,并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教职工考勤考绩统计工作。
10、校长、书记委托,出席有关会议或参加有关活动,并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