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基本功扎实、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2007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练基本功,赛基本功,强基本功”活动并举办第三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青年教师。
二、训练及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1、个人训练及校级比赛阶段(2007年2月-----8月),以校(园)为单位,开展训练、培训和比赛;2、区级比赛及成果展示阶段(2007年9月-----12月),各校组成代表队,参加区级基本功比赛。
三、区级比赛项目及形式
1、中、小学教师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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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形 式 与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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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理论考核 |
闭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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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课堂教学 |
随 堂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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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案例写作与分析 |
开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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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笔字 毛笔字 粉笔字 |
现 场 书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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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 通 话 |
读 书 演 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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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媒体课件制作 |
命 题 制 作 |
2、幼儿园教师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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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形 式 与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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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理论考核 |
闭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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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课堂教学 |
随 堂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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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案例写作与分析 |
开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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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能技巧 |
现 场 抽 签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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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 通 话 |
读 书 演 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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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媒体课件制作 |
命 题 制 作 |
四、比赛名额分配
1、比赛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高)。
2、各校在校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基本功好的教师参加区基本功大赛。30人以下的单位,每个单项至少选派3人参加区级比赛;30人以上的单位,每个单项按10%选派教师参加。
五、奖项设置和产生办法
1、奖项设置:此次大赛设团体奖、个人单项奖及组织奖。
2、产生办法:本次比赛设立评选委员会。个人单项奖的产生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以评分的方式产生。评分采取百分制。团体奖和组织奖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和学校组织训练、培训和比赛情况产生。获奖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说明
1、每个单项所报参赛教师要考虑学科均衡。
2、每位参加区级比赛教师都要参加教育理论考核、案例写作与分析比赛。
3、所列书目(附件二)为参赛教师阅读书目。
4、高中适龄教师都参加教育理论考核和课堂教学比赛。
5、2007年下半年举行秦淮区初中教师好课评比,好课评比成绩等同课堂教学比赛成绩。
6、每位参赛教师报一项才艺进行展示。
7、各项比赛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措施
1、为了保证基本功训练、培训和比赛的有序开展,区教育局成立教师基本功大赛领导小组(附件一),下设教师基本功大赛办公室(进修学校培训处),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进修学校要做好教师基本功的组织、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及区级基本功比赛、表演、汇报和表彰等工作。
2、中小学、幼儿园是教师基本功训练的主阵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省、市、区教育部门教师基本功训练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师基本功训练、培训及比赛计划并组织实施;3月底前,把计划报进修学校培训处备案。在校(园)级比赛中,所有教师都要参加教育理论考核和课堂教学比赛。各单位要切实把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教师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与教师培训结合起来,与教研活动结合起来。2007年9月中旬,在区级比赛报名时,各单位提交学校(幼儿园)训练、培训和比赛总结、校(园)内训练、培训和比赛过程材料。校(园)内基本功开展情况将作为获得团体奖和组织奖依据之一。
3、适龄教师都要积极参加基本功的训练、培训和比赛,在活动中,练一手过硬的基本功,为提高专业化水平与能力而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秦淮区教育局
2007年2月22日
附件一:
秦淮区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王正勇
副组长:于琳 张加强
成员:张登华 林远铭 陶良玉 陆自建 王实秋 谢贵勤 应惠忠孙建华 朱铭华 刘庆跃 汝泓
附件二:
阅 读 篇 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本学科教材及课程标准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4、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5、给教师的建议(苏霍姆林斯基著)
6、教育中的心理效应(刘儒德等著)
附件三:
秦淮区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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